Article 3

In force

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

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探矿权人、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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