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Article 13Repealed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加强对民间调解工作的指导,推进民间调解组织建设,加强对调解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间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司法行政机关应当鼓励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咨询、调解服务或者法律援助。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30, 2005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