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用于科技创新、市场开拓等投入企业的无偿资助、贷款贴息,应当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中小企业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