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港口总体规划和水上交通安全的需要,依法划定、调整或者撤销分道通航区、掉头区、警戒区、禁航区、锚地以及其他与通航安全有关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