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监察机关应当履行下列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一)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风险预警机制;
(二)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的执法、廉政、效能情况进行监察;
(三)纠正消极履行行政职责的行为,调查处理行政违纪、违法行为;
(四)组织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开展对行政行为的电子监察;
(五)组织开展廉政法制教育;
(六)定期向社会通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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