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和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自治县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并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Local Regulations ·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