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征缴若干规定Article 9Repealed本规定自2000年12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22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征缴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00Article 8Back to full te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