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残疾人和残疾人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参加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确有困难的残疾人,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有条件的地方应当逐步提高补贴标准。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