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尚未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高等学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或者经过社会工作专业培训、具备相应条件的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可以向市民政部门申请登记为社会工作员。社会工作员参照社会工作者进行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1, 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