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Article 24In force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对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的投入,将社会科学普及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社会科学普及工作正常开展。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安排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用于社会科学普及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3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