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职工代表选举应当坚持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选举单位的划分、职工代表的名额分配、职工代表候选人的产生方式由企业工会确定。职工代表候选人由职工民主推荐或者采用竞选的方式产生,经选举单位全体职工过半数同意,方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职工代表任期与职工代表大会届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