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商品交易市场的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市场内商品按照市场管理要求划行归市、分类摆放;

(二)配备必要的密闭式垃圾收集容器;

(三)制止乱扔垃圾、乱排污水,保持市场干净整洁;

(四)监督商品加工、处置在指定位置进行;

(五)规范市场车辆停放,确保市场道路畅通;

(六)清除市场内的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悬挂、乱堆放、乱搭盖;

(七)制止跨门槛、超摊位、占用公共通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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