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Amended

提案人提出法规案,应当同时提出法规草案文本和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提出法规修正草案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规案提请常务委员会审议前,提案人应当对法规草案中重大问题的不同意见进行协调。

法规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规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遵义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