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Chapter 4 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Article 25Amended居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采用差额选举方法。差额选举的候选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参加选举的选民对于确定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Local Regulations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2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