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规划、建设和完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并将配套管网覆盖范围逐步扩大至城镇周边的村庄。

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