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自治县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查干湖、哈达山水库非水库区、龙坑非水源区、松嫩两江流域等旅游资源,应当依法进行保护、开发、经营和管理。

旅游资源管辖权确需变动,须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Local Regulations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