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Chapter 3 技防产品的管理Article 13Amended技防产品的管理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或者安全认证制度;对未能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认证制度管理的技防产品,实行生产登记制度。对生产同一类技防产品的管理,只适用其中一种制度。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和安全认证制度的技防产品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1, 2012Article 1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