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百色起义不可移动文物被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在其保护范围内实施下列文物保护工程,应当制定文物保护工程方案,并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一)新建、扩建、改建文物保护设施;
(二)实施文物修缮、保养工程;
(三)铺设通讯、供电、供水、供气、排水等管线;
(四)设置防火、防雷、防盗设施和修建防洪工程;
(五)与百色起义文物保护有关的其他工程。
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严格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的景观与设施,并在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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