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Amended

鼓励体育场所、体育健身服务组织依法获得国家体育服务认证。

省级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和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职责实施国家体育服务认证制度,对本行政区域的体育服务认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