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Amended

行政村总体规划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自然村建设规划经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