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临时建设期限届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无条件自行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因实施城乡规划,需要提前收回临时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拆除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清理场地,归还用地。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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