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城镇新建的居民区,必须按人均不低于0.2平方米的用地指标规划建设公共体育设施。

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应当因地制宜兴建体育设施,为职工开展体育活动创造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