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Amended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防止未成年人因失学而导致违法犯罪。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招生计划安排、教育资源配置等方面创造条件,保障本行政区域外来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