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设在共产主义青年团,负责日常工作。其工作职责:

(一)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信息的收集、分析、统计和交流;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宣传、培训;

(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相关建议;

(四)负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协调机构交办的其他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