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5

In force

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逆向行驶或者以危险方式载人;

(二)时速不高于15公里;

(三)转弯时提前示意或者开启转向灯;

(四)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五)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或者减速避让;

(六)电动自行车只能载1名未成年人,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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