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轮式专用机械、建筑施工车辆和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需要临时在划定的限制通行区、禁止通行区内行驶的,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临时入城通行证》。
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和市场内部所需物品的载质量750千克以上的载货汽车,需要长期在划定的限制通行区、禁止通行区内行驶的,应当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入城通行证》。
《临时入城通行证》、《入城通行证》,应当随车携带,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