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经济贸易、监察、劳动和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卫生等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实施本条例。

县级以上地方工会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指导、检查、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厂务公开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