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入伍前是农业户口的义务兵服现役期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其家属优待金,标准不低于当地乡(镇)本年度人口平均收入。

义务兵入伍前承包的土地、山、林,在其服现役期间应当予以保留,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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