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调解下列纠纷:

(一)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国家机关管辖处理的;

(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依法处理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排除采用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