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Amended

婚姻登记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或者医学鉴定证明,并进行备案。

公安机关在办理出生婴儿户口登记时,应当查验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