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企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管理的原则,建立工会经费预算、决算和审查监督制度,进行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定期审查,审查结果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企业工会应当自觉接受企业内部审计和上级工会对工会经费和资产的审计、审查。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