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0

In force

企业工会接受职工和上级工会的监督。职工有权对企业工会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有权要求上级工会对企业工会不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查处,上级工会应当及时派员查处,并将结果向职工反馈。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