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审批机关能够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决定;不能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的,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行政审批机关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应当依法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同时列明不予批准的理由、依据;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