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以下专利信息:

(一)专利申请与专利授权情况;

(二)专利保护与维权援助情况;

(三)新兴产业及支柱产业的专利情况;

(四)其他需要发布的专利信息。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