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Amended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的居民,可以养犬。

单位养犬的,应当有专门场所和安全防护设施,并确定专人负责犬只管理。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