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Repealed

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包括下列内容:

(一)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使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二)环境卫生、绿化及硬覆盖的管理服务;

(三)住宅区内车辆停放及场地的管理服务;

(四)装饰装修的管理;

(五)应业主要求提供的特约服务;

(六)档案资料的管理;

(七)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住宅区内的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项;

(八)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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