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Repealed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

(二)拟定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三)经业主大会批准,签订、变更或解除物业管理合同;

(四)筹集和管理维修基金;

(五)审定物业管理企业提出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物业管理重大措施,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六)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业主公约和有关规定的执行;

(七)落实业主大会的有关决议、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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