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Repealed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依法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服务活动;
(三)享有与所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相应服务的权利;
(四)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
(二)执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三)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和维修基金;
(四)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