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Article 9In force国有、集体企业及其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应当成立由有关领导人员组成的公开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开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 ; 应当成立由内部有关部门人员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公开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组织职工对公开管理工作进行评议和检查等监督工作。Local Regulations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8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