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学校聘用教师,应当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和程序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聘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其要求;
(三)工作纪律;
(四)工作条件;
(五)工资和社会保险待遇;
(六)聘用合同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当事人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继续教育、知识产权保护、解聘提前通知时限等内容。
学校对聘用合同期内的教师实行岗位聘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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