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Amended

自治区当年的征兵人数、范围、时间和要求,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内蒙古军区根据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征兵命令作出规定。

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应当根据各地总人口和应征公民的数量、素质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统筹兼顾,合理分配征兵任务;对灾情较重的地区,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征兵任务。

征兵实施期间,遇有特殊情况,自治区征兵办公室可以视情况对征兵任务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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