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Repealed

市、县(市、区)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防雷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防雷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