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7

Repeal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由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逾期不改正的,由管理机构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