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产区内种植酿酒葡萄,禁止下列行为:

(一)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种苗;

(二)使用国家和自治区禁用的农药、肥料等投入品;

(三)在农药残留或者重金属超标的土壤上种植酿酒葡萄;

(四)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灌溉用水;

(五)其他危害酿酒葡萄质量安全的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