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外国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采集、收购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者未经批准对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由县级以上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其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资料,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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