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口岸监管机关可以在投资区设立分支机构,对投资区的有关事务实行监督管理。管委会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服务。

本市行政部门在投资区设置分支机构,需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