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Chapter 7 权益保障Article 35Amended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中小企业加入协会、提供赞助、订购报刊杂志、购买产品或者接受有偿服务;不得强制要求中小企业参加评比考核等活动;不得对中小企业同一项目重复评估、审计;不得强制中小企业到指定的中介机构接受有偿服务;不得侵犯中小企业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和用工自主权。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3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