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高新区的组织和个人的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鼓励高新区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对自主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措施。

高新区管委会对申请项目评审、立项的,应当优先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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