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Amended

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须按有关规定提前申请批准。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公共娱乐场所或家庭娱乐、装修等活动,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超时限、超标准排放噪声。

大力推进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供热方式。

Local Regulations ·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