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Amended

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以人为本,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各负其责、公众参与监督、社会广泛支持的工作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